- 最新图文
榆中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契税总额50%的补贴 | |||
| |||
为贯彻落实兰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兰政办发〔2023〕158号)要求,在我县有效落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缴纳购房契税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的规定。 一、适用范围 以兰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确定的实施范围为准。 二、补贴标准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合同网签备案并缴纳购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补贴对象 自兰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施行之日(2023年9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缴纳购房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 四、审核部门 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申请资料的审核。 五、资料审核 1.《榆中县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审批表》(一式四份);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本人的银行卡(验原件,交复印件,并注明开户行及12位电汇行号)。 六、办理地址及咨询方式 办理地址: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4号(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2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