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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户纳税人享受优惠达132.67万元 榆中“税动力”激活汽车消费市场


发布时间:2022-10-14 16:56:43 来源:

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今年5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为确保政策落实落细,榆中县税务局通过“陇税雷锋”、税企微信群、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及时将政策传送给纳税人,最大限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力争让政策“家喻户晓”。

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犹如春风吹来阵阵暖意,不仅点燃了消费者的购买热情,也让汽车销售市场跟着“景气”起来。

自车辆购置税新政策执行以来,榆中县228户纳税人享受优惠达132.67万元。榆中县税务局将持续聚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落地见效,在确保部分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这一利民惠民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的同时,助推汽车消费市场逐步回暖,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税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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