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政办发〔2014〕12号
榆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2014年为民兴办实事
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每年都为民办了一些实事,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今年,县委、县政府确定为民兴办12件实事,为确保这些实事的落实,切实把实事办实办好,造福广大人民群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民兴办实事是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今年确定实施的12件实事,涉及面广、投入大、任务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靠实责任,抓紧组织实施,确保这些实事项目按期完成,使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受益。
二、明确责任,扎实工作。各牵头部门是12件实事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按照目标任务的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并于3月1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321室。要抓紧时间,倒排工期,尽快完成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协办单位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全力以赴,积极衔接和解决好诸如资金筹措、建设和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把涉及本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实事顺利推进。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等制度,确保按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程序执行。县政府督查室要对12件为民兴办实事办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各牵头主办单位每月25日前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为民兴办实事进展情况,县政府办公室将进展情况整理汇总后向县委和县政府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年底由县委、县政府目标考核组负责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凡未能在期限内完成为民兴办实事目标任务的部门、乡镇,对单位主要领导实行问责。
附:2014年为民兴办实事分解表1.xls
榆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9日
榆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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