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商务局关于征集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6-06-01    来源:榆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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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机动车及“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等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无资质经营: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擅自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个人或无资质企业违规收购报废机动车 。

2.非法交易拼装:倒卖报废机动车整车或“五大总成”;利用“五大总成”及零部件拼装机动车,或交易拼装机动车 。

3.违规拆解污染:在城乡结合部、农田林地、闲置场院等非合规场地拆解;拆解中造成废油液渗漏、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等环境污染 。

4.资质企业违规:涂改、出租、出借资质证书;违规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未在核定场地拆解;未按规定办理车辆注销登记 。

5.其他违法行为:机动车维修企业承修报废机动车;买卖、伪造变造资质证书或回收证明;涉赃车拆解、改装、倒卖等 。

二、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或匿名举报:

举报电话:0931--5221726

邮箱举报:2061610728@qq.com

邮寄举报:兰州市榆中县商务局市场秩序股(注明“报废车线索举报”)

三、举报要求与保密承诺

1. 线索需真实准确,尽量提供详细地点、时间、涉事人员/企业、车辆信息、现场照片或视频等证据,便于核查取证 。

2.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打击报复行为。

3.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查处措施

对举报线索将第一时间核查,查实后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资质企业违规的,依法撤销其资质。

特此公告。

榆中县商务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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