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关于对民间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的公告
日期:2026-04-10 来源:榆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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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提升殡葬服务质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将对榆中县范围内民间殡葬服务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及范围
除经民政部门审批的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的经营主体(包括殡葬服务代理、殡葬用品销售、信息咨询等)及个人(包括个体从业者、中介人员、阴阳先生、白事总管等),均纳入本次登记备案管理范围。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符合备案条件的殡葬从业人员主动向榆中县民政局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公告发布后,新从事相关服务的人员,应在开始从业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备案。
三、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或相关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1份,无相关证明的如实填写从业情况说明;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非个体独立从业的,提供所属团队或合作组织相关证明材料;
5.填写完整的《榆中县民间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登记备案表》(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领取);
6.签订《文明节俭治丧承诺书》。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备案地点:榆中县民政局(榆中县城关镇太白东路65号)
咨询电话:0931-5221238
五、管理措施
自2026年5月1日起,榆中县民政局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且继续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或者超出登记备案范围开展殡仪服务的,将依法责令停止相关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相关组织和个人积极配合,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共同促进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公告。
榆中县民政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