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梳理完成全县林草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日期:2026-03-25    来源: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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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要求,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榆中县司法局关于转发<兰州市司法局关于梳理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的通知》工作要求,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据《兰州市林草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对全县林草领域14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了梳理,并按时完成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认领备案。

据悉,此次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梳理备案清单须严格遵循有关规范要求:一是内容完整性:确保清单内容完整无缺项,涵盖所有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特别是承接多个执法领域的部门,要全面梳理认领各执法领域的检查事项,确保无遗漏。二是名称一致性:同一检查事项名称须上下一致,与省市保持一致。三是依据一致性:法律依据须上下一致、与省市清单保持一致。四是备案准确性:确保清单内容准确、符合备案要求。同时,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清单信息准确、及时、有效,对社会公示事项清单,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并在“甘肃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同步更新。  

据了解,此次全县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梳理结合《甘肃省兰州市地方立法设定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兰州市市级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开展认领工作,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与市级部门要一一对应,清单备案后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通过本级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今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切实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的监督,从源头上遏制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重复检查、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切实减少检查频次,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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