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三举措”做好行政执法双公示

日期:2026-03-24    来源: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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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依法依规、应示尽示、规范高效、全程留痕原则,扎实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筑牢全县林草领域法治屏障,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全力打造一流的林草营商环境。

健全机制,压实公示责任。严格遵循“谁执法、谁公示,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制定《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案件双公示工作细则》,明确公示范围、内容、时限、流程及责任分工,将双公示工作纳入执法办案全流程管理。建立“办案人员录入、专人负责审核、专人统一发布”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案件信息采集、审核、公示、更正、归档各环节无缝衔接,杜绝漏公示、错公示、迟公示问题。梳理完善全县林草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更新公示内容,实现公示事项全覆盖、无遗漏。

规范内容,严把公示质量。聚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两类核心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规范公示内容。行政许可公示相对人名称、类别、项目、时限等信息;行政处罚精准公示违法主体、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及决定书编号等关键要素。严格执行时限要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

拓宽渠道,提升公示效能。依托兰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搭建统一规范的双公示平台,实现“一次录入、全程可查”。同步在单位政务服务公示栏进行公示,线上线下联动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及时推送公示信息,推动执法信息共享共用,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提升执法震慑力。

强化监管,筑牢长效防线。将双公示工作纳入行政执法监督和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与专项督查,重点核查公示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建立公示信息动态纠错机制,及时更正不准确、不完整信息,保障公示严肃性。同时,以双公示工作为抓手,倒逼执法行为规范化,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办案质效,推动全县林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为守护森林草原生态安全、推进法治林草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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