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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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榆中“8·7”山洪灾害灾后经十六路排水防涝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24浏览次数: 字号:[ ]

建设单位名称: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批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项目名称:榆中“8·7”山洪灾害灾后经十六路排水防涝管网改造提升项目

用地面积:约23507.85平方米(最终以证载面积为准)

建筑面积:以工程许可为准

建筑层数:以工程许可为准

项目地址:榆中县城关镇、小康营乡

发布日期:2026年2月24日——2026年2月28日

联系股室:规划编制股

联系电话:0931-5221846

联系地址:榆中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环城西路)

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将项目用地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地块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异议。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明等证明规划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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