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3号)和《中共榆中县委办公室、榆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榆中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榆办发〔2019〕4号),现将榆中县水务局(以下简称县水务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调整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划入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
2.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城市供水、节约用水、排水和污水收集处理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行政职责。
3.划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承担的防汛抗旱预警预报和汛期水利工程调度等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1.将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划给县应急管理局。
2.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给县自然资源局。
3.将编制水功能区划、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给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
4.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县农业农村局。
5.将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给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职能转变
县水务局应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河湖管理,全面推进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调整后,县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三、其他事项
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联系电话:0931-5221885
通信地址: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北路247号
邮政编码:730100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牛利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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