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榆中县和平镇HP-06单元层面详细规划》及《榆中县和平镇HP-06-2用地实施层面详细规划》草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范围
HP-06单元位于和平镇东部,东至山体,西至金川大道,南至E724#,北至连霍高速,单元范围总面积337.14公顷,其中336.51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旱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0.63公顷。
HP-06-2用地位于单元南部,东至E744#路(东快速路)西至T713#(金川大道)、南至E724#路、北至兰州市车辆管理所,面积约83.72公顷,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二、主要内容
HP-06单元详细规划功能以居住、公服、商业、休闲功能为主,以物流、产业用地为辅。
HP-06-2实施层面用地详细规划共涉及5种用地类型。其中居住用地8.58公顷、公矿用地56.77公顷,绿地与开场空间用地7.2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39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10.72公顷。
三、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1日至9月12日
四、公示形式
榆中县人民政府网
五、意见反馈方式
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编制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本公示内容为征求意见稿草案,我镇将在综合分析公众意见建议后,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联系电话:0931-5278494
电子邮箱:758996638@qq.com
联系地址:榆中县和平镇和平大道66号
榆中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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