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日期:2024-12-01    来源: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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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放范围

1.人员要求: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

2.收益单位:单位性质需为企业。

二、发放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标准进行发放。

三、申请方式

2024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由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通过对新参保人员信息和教育部2024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比对,核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人员信息,企业需在甘肃人社公共服务系统内进行核实确认工作。

四、资金使用用途

一次性扩岗补助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要求的员工招用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2.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要求的新招录员工需满足:企业已为该人员足额缴纳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三个月,且在审核待遇时仍为参保缴费状态。

3.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往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4.2024年使用的申领信息毕业年度应不早于2022年,2025年使用的申领信息毕业年度应不早于2023年。

5.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申领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有关做法实施。

6.政策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受理单位:榆中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北路180号锦墨院A区4号楼

联 系 人:魏同颜   

联系电话:0931-529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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