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人社局推行“信用+用工监管”筑牢优化营商环境基石

日期:2024-10-09    来源: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信用是形成良好营商环境的基石,信用环境是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筑牢优化营商环境基石,县人社局积极推行“信用+用工监管”,坚持“事前事中事后”三段发力构建以诚信为基础的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扩大事前预防广度,下好用工监管“先手棋”。一是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行企业诚信经营承诺备案、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备案和企业裁员备案管理制度,主动对接重点企业完成备案,树立市场主体的诚实守信意识。二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在指定帐户存储一定比例金额或以银行保函担保,专项用于保证支付劳动者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或保函,以信用保证助监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本着“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走进用人单位,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宣传劳动用工相关政策,倡导用人单位诚信用工、守法经营,履行工资支付义务。

加大事中监督力度,打好用工监管“主动仗”。一是加强日常抽查检查。加强用人单位年报公示信息、年报社保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从业人员公示信息的抽查检查,强化对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事中监督检查。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的方式对企业开展用工检查,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市场主体名下,规避乱执法现象,以信用执法助监管。三是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向社会公布2024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对违法企业和个人信息推送“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深化事后处置强度,使好用工监管“连环招”。突出“激励+惩戒”监察新动态,落实上级关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依规采取激励性、惩戒性措施。一方面落实守信激励,对信用记录良好的用人单位在申请人社领域行政许可时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化服务,在日常监管中适当减少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另一方面加强失信惩戒,对有失信记录的用人单位,特别是对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重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和行业监管,强化日常巡视检查或专项检查。

榆中县人社局充分发挥企业用工诚信等级评价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定制度,将企业用工情况按照监管情况评定为A、B、C三个等级,对和谐劳动关系的企业进行和谐关系认证。2023年度,对188家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其中评价为A级的13户、B级的157户、C级的18户,另外将甘肃明煜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甘肃拓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家企业评定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通过诚信等级评价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定制度有力增强了企业做好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有效优化了营商环境。

(通讯员:陶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