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商务局征选第三批全县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企业
日期:2024-10-28 来源:榆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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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专责组《关于征选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第三批)的通知》(甘设专责商务发〔2024〕8号)工作要求,根据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安排,现面向全县征选第三批补贴政策实施企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选企业范围
13类家电和3类家装厨卫产品销售企业,具体新增补贴品类见市商务局《关于推进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提质提效的通知》。
二、征选原则、企业资质
(一)家电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企业经营稳健,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3.支持通过本次补贴服务平台进行支付;
4.承诺提供企业配套优惠,优先选择优惠力度大的企业;
5.参与线下核销的商户,需与线下支付平台对接专用设备事宜,以便商户识别销售遴选的绿色智能家电产品;
6.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二)建材和家具家居销售企业。且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在县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建材和家具家居销售的企业;
2.具备独立结算系统的建材和家具家居专卖店,及在商业场所内非独立收银的销售门店;
3.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4.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5.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6.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无违法违规记录。参与线下核销的企业,需与线下支付平台对接支付受理事宜,以便系统识别销售的产品类别,符合数据上传要求。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审核参与企业资质。各乡镇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并择优推荐本地参与政策实施的企业和商户,经县商务局审核推荐,确定后报送市商务厅局,省商务厅最终审定后汇总入选企业和商户目录,并在官网进行公布。
(二)强化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经营。县商务局将联合市场监管、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服务平台,加强抽查、核查。实施企业如有涉嫌不正当竞争、骗补套补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以旧换新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乡镇对辖区内企业和商户进行摸底,动员企业积极参与补贴活动并配套优惠措施,于10月29日12:00前前将征选的第三批实施补贴政策企业和商户名录报送县商务局610室。
联系人:郭金宁 18294410089
榆中县商务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