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图文
闻令而动 榆中县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攻坚整治行动 | |||
| |||
为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和面貌,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兰州市启动铁路两旁、公路两侧、河道两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榆中县闻令而动在全县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攻坚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以农村闲置废弃危房拆除、危旧围墙、残破和违章建筑整治,以及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倒、柴草杂物乱堆乱放、线缆牌匾乱拉乱挂、房墙棚圈乱搭乱建、公共空间乱挤乱占、生活污水乱排乱流,河道砂石乱挖乱采等“十四乱”问题整治为主要内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重点对全县城市周边、中心乡镇周边、景区周边和河流沿线、公路沿线、铁路沿线“三边三线”村庄开展集中攻坚整治。 主要整治范围包括:县城及小城镇周边环境整治。对县城周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小城镇建成区重点道路、农贸集市、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整治,清理主次干道违规设置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和店外店,加强现有便民摊点的规范管理,引导流动摊贩入市经营。切实做到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密闭运输,彻底清理残存垃圾、杂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旅游景区周边环境整治。开展县域内旅游景区(景点)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交通沿线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加强景区(景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加强旅游公共厕所卫生保洁。加大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饮水摊点卫生监督管理,取缔非法经营摊点,保障游客饮食安全。治理景区(景点)乱停车辆、乱摆摊点等不良现象,形成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景区环境,树立榆中旅游业良好形象。 中心集镇周边环境整治。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与临街驻乡镇单位、门店、农贸市场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在显著位置悬挂责任牌,提升自我保洁、自我管理、自我创建意识。实施乡镇中心集镇“三规范”,即规范门店牌匾、规范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卫生、规范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集中整治街道两旁招牌乱挂、摆放灯箱、出店经营、流动摊点、车辆乱停、乱贴乱画、乱搭乱建和乱扔杂物等影响村容村貌的现象,规范车辆有序停放,创建美观、整洁、卫生的集镇环境。 河塘沟渠沿线环境整治。全面整治区域内河塘沟渠环境,彻底清除黑臭水体,清理河道内、沟渠内和塘坝两侧堆积的柴草堆、生活垃圾、建筑材料,清除沟塘内的杂草、淤泥及水面漂浮物,整治凌乱破败的护坡堤岸,畅通河道沟渠,美化沟渠环境。继续整治河道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整治行动,杜绝未经处理的废水、粪污直排河道。 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发动乡村干部,动员农民群众,组织保洁队伍和村级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人员,对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沟渠河塘、公共场所等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集中整治房墙棚圈乱搭乱建、公共空间乱挤乱占、生活污水乱排乱倒等现象。结合“美丽庭院”创建,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开展家庭院落大扫除,清运院内垃圾,清理破烂杂物,力争物品有序摆放、整洁美观。 铁路沿线。在陇海铁路、宝兰客专、兰渝铁路等3条铁路红线以外的沿线区域开展攻坚整治行动。要实地踏勘,对存在的陈年垃圾、残垣断壁、私搭乱建等现象进行摸排整治,要针对存在的治脏不彻底、治乱不全面、治差不严格等问题,严肃正视、有力解决,全方位、各领域、多层次开展大扫除、大清理、大整顿,彻底整治污垢顽疾。 公路沿线。高速公路沿线(出口)、国省道及县乡主干道路沿线乡镇村,对本区域可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违章建筑、非法户外广告牌匾集中整治,严禁在公路沿线两侧、景观带堆放柴草、粪肥和杂物,做到无垃圾、无堆放物、无残垣断壁、无违章建筑物,保证路面平整、路肩整洁、排水畅通、交通标志、防护设施完好,着力营造整洁优美、平安畅通道路环境。 此次整治行动从2023年6月9日起分为集中攻坚、全面整治、巩固完善三个阶段,扎实有序逐步推进。通过农村环境卫生攻坚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彻底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