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6号令)、《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城市供水出厂水水质安全状况信息需进行公开,现将榆中县城区2022年第四季度水质检测结果予以公示。
2022年第四季度城区净水厂出厂水监测点采集水样每月各1份,监测指标为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色度等36项指标(检出总大肠菌群时,继续检测耐热大肠菌群或大肠埃希氏菌)。水样采集、保存、运输、检测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检测结果判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限值进行评价。榆中县城区第四季度出厂水水质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
供水主管部门负责人:陆绍本 0931-5223035
供水部门负责人:康进军 0931-5292516
净水厂水质检验检测化验室负责人:安学辉 0931-5292516
附件:1.甘肃水务榆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水质公示(2022年10月).docx
2.甘肃水务榆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水质公示(2022年11月).docx
3.甘肃水务榆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水质公示(2022年12月).docx
4.兰州监测站监测报告(2022年10月).pdf
榆中县水务局 甘肃水务榆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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