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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召开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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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榆中县召开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靳征同志出席并讲话,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金刚同志主持会议,平安榆中建设领导小组维护社会稳定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18个乡镇政法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法委和全省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市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全县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会议强调,当前全县本轮疫情总体得到有效控制,但外防输入的压力依然很大,不稳定、不安全、不确定因素依然不少。疫情过后,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到县委县政府甚至越级上访表达诉求井喷式增长的可能性非常大。另一方面,经济下行传导风险更加凸显,交通旅游、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和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商铺厂房租户等因疫情利益受损群体,也极有可能上访表达诉求。要持续做实做细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一要全力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时刻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群体动向,对涉疫矛盾纠纷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梳理分类、建立台账,点对点交办督办,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针对涉疫维权案件,司法机关要加大调解力度,减少硬性裁决,慎重使用逮捕、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防止一查了之、一封了之,引发新的风险。针对存量涉稳风险,特别是可能引发命案的家庭、邻里、经济、劳资、婚姻等方面矛盾纠纷,各单位各部门要发挥“社工委”机制聚合作用联动基层工作力量,运用好“小兰帮办”平台和“命案风险智能预警系统”,确保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调处。 二要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抗击疫情正常秩序,严厉打击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决定和措施,阻碍或者妨害疫情防控人员依法实施人员登记、车辆检查、防疫检疫等工作;编造、故意传播涉及疫情的虚假信息,谎报疫情、警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学卫生材料,通过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谩骂、侮辱、威胁、伤害国家工作人员、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从事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实施制假售假、敲诈勒索、招摇撞骗等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的平稳和疫情防控良好秩序。 三要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部署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做好复工复产和交通恢复后防事故、保安全工作,推动落实重点行业监管责任,为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创造良好秩序。紧盯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套路贷”、电信诈骗、传销、非法集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守护一方平安。强化矿山、危化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加强建筑工地桥梁隧道等高风险工程安全检查,紧盯出租车、货车等交通运输领域,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充分依托综治中心心理咨询室,不断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研判和风险评估,充分运用“兰州市心理援助热线”,为群众开展心理疏导调节工作,减少群众的负面情绪,降低社会风险,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