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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检动态 | 以“三促”为抓手 精准开展司法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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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榆中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控告申诉检察职能,按照“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以“工作精细化、对象精准化、效果最优化”为目标,加大对未成年人、军人军属、脱贫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精准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20年以来,共办理7件司法救助案件,已发放救助资金13.5万元,2件正在报批中。 注重线索收集,以排查促精细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院案件数量多、审查案件早的优势,强化内部协作,将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的关口前移,在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对具有救助可能的案件及时告知控申干警,由控申干警负责跟进、初审,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二是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利用大数据平台对近5年来的刑事案件进行数据分析,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承办人进行二次排查,争取排查出的线索真实可靠。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宣传力度,通过检察开放日、检察宣传周等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对司法救助的范围、标准、流程等法律知识进行灵活多样地宣传,从而提高社会公众对司法救助的认识和了解。线索的多渠道收集和有效排查,使救助工作更加精细化,如董某某司法救助案,刑检部门在发现线索后及时移送,使排查工作更加顺畅,缓解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少的问题。 注重实地走访,以核查促精准 按照司法救助要求,为保证救助质量,避免重复救助,承办人对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开展专项调查,深入申请人家庭、所在村社认真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体以及收入状况,向司法、行政机关函询申请人家庭所有资产与是否已进行救助等情况。如在办理陈某某司法救助案时,分管检察长亲自走访申请人所在村、社及陈某某家中,详细了解申请人目前的生活、家庭情况,在告知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后,申请人希望本院能够给予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当场向控申干警提交了所需材料。经过调查核实和会议研究,最终为申请人陈某某发放1.4万元司法救助资金。 注重多元救助,以听证促最优 为使救助效果达到最优,减轻受害人因遭受犯罪所带来的创伤,打破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有限、一次性救助的壁垒,积极探索多元救助渠道,利用公开听证,邀请民政、妇联、残联、教育、卫生等多部门参与,群策群力,综合运用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等多种方式开展救助,帮助受害人及其家庭走出困境。如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时,邀请县残联、妇联以及社区人员通过不公开听证的形式,共同探讨救助的方式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下一步,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将保持政治定力,牢记“国之大者”,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接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再接再厉,止于至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搭建桥梁、拓宽渠道,努力做到应救助尽救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在司法为民中贡献检察智慧、体现检察担当、传递检察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