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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检动态 | 公益诉讼靶向发力 守护黄河水清河畅


发布时间:2022-02-28 17:33:22 来源:榆中政法

“扎实推进黄河大保护,确保黄河安澜,是治国理政的大事”。为深入推进榆中沿黄生态环境保护,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着力解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榆中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监督职能,靶向发力,助力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全力守护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良好水生态环境。

一是检察长带头办案,扛起公益保护责任。榆中检察院始终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2022年1月18日,该院在核查水利部督察组暗访检查反馈的问题线索时,发现榆中县和平镇桑园子村黄河河道右岸管理范围内有大量建筑垃圾、渣土堆积占用河道的线索。为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监督职能,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戚福成充分发挥一线办案“领头雁”作用,主动“认领”案件,以实际行动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和指挥,带领干警实地调查摸排,聚焦河道水域污染防治、沿线环境保护等重点,特别是阻塞行洪通道、改变河道原貌等问题,及时、全面、准确排查生态环境隐患,收集重要证据,为案件办理打下坚实法律基础,有力提升了办案质效。

二是主动沟通磋商,共同研讨破解方案。经过现场调查,办案人员查明建筑垃圾及渣土占用的土地系榆中县和平镇桑园子村村委会的集体建设用地,已于1994年租赁给兰州甘草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租期50年,而该处垃圾及渣土的实际倾倒人难以查明。秉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该院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发挥诉前磋商的程序优势,积极联合县水务局、和平镇人民政府、桑园子村村委会及兰州甘草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就垃圾清运工作召开现场磋商会,通过“沟通”和“对话”,听取各方意见,找准问题症结,研究并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为后期整改落实奠定基础。

三是进行公开听证,理清职责督促履职。为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监督维度,提升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保障司法公开,榆中检察院对该案召开了听证会,由检察长戚福成主持,邀请县水务局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参与听证。会上,戚福成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并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公开示证,明确了需要听证的问题。县水务局工作人员结合专业知识发表了意见,被监督行政机关和平镇人民政府结合履职情况进行了陈述,与会听证员结合各方意见进行了认真评议,并形成了一致的听证意见,认为该案应当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榆中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发出督促履职的诉前检察建议。听证会后,受邀代表纷纷表示,榆中检察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美好需求,通过严肃规范、实事求是又别开生面的公开听证会,“面对面”讲事实、举证据、释法理,更好地解决了生态保护治理问题。

四是依法公开送达,彰显法律监督权威。为增强检察建议刚性,体现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力推动整改落实,听证会结束后,该院采取公开宣告的方式,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榆中县和平镇人民政府送达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清除管理范围内的河岸建筑垃圾及渣土,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河道管理保护工作,加强河道管理的宣传教育。被建议单位负责人当场表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全部采纳,将严格按照建议要求整改落实,并及时回复整改落实情况,共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跟进监督整改工作,以实际整改效果作为检察机关关切公益的积极回应,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长效推进榆中黄河流域治理和管护水平,助力榆中生态环境绿色发展。

“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以“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使命,再接再厉,坚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加强与公安、水务等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严厉打击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常态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不断丰富和创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检察举措,在推动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格局等方面展现应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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