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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开展“一月一主题”专项整治持续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实落细


发布时间:2020-08-27 16:53:42 来源:榆中发布

为强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榆中城市品质和城市形象,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榆中县2020年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强化管理,主动认领创建任务,通过开展县城垃圾分类、城市秩序治理,推进乡镇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整治月主题活动,全力以赴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实落细。

稳步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围绕三年行动方案,从薄弱环节下手,从关键问题突破,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有序推进各项治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对全县18个乡镇辖区内部分国省道沿线、村社道路、河道及铁路沿线等区域进行重点督查,累计发现垃圾点位246处,下发整改督办单8次,完成整改246处,清理农村垃圾130余吨。

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为保障铁路安全运营,巩固普速铁路环境隐患整治成果,联合乡镇对县域内的普速铁路,陇海线、兰渝线、兰州北环线和夏官营客联、夏官营货联支线,开展了违法违规、违法侵占、安全隐患、公铁交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截止目前,完成现场隐患踏查确认113处,已完成整改销号17处。其中通知砍伐影响铁路安全运行树木9颗,清理露天堆放建筑废料砂石、砖块等61方,清运建筑垃圾150方,拆除违规搭建彩钢房一处,面积50平方米,加固1457平方米,整改因村民违规取土形成的溜塌隐患点1处,通知关闭村民自建水塘一处。

强化环卫机械化清扫。改进城区道路保洁作业时段和频次,提升机械化清扫率,实施错峰机扫(冲洗)作业。采取县城主干道全覆盖洒水降尘的作业模式,日均洒水6次,有效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加大对高峰时段机械化清扫的督促检查力度,提倡环卫文明作业,避免因环卫作业影响市民出行。

集中整治城市环境秩序。为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地摊经济与城市秩序协调发展,确保城市容貌干净整洁,对县城违规经营活动,随意摆放、占用盲道,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和行人安全,造成城市市容秩序混乱和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各类行为开展了集中整治。对县城各路段及兴隆路东段夜市餐饮摊点,进行了统一搬迁,倡导餐饮摊点依法文明经营,解决了夜市摊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和噪音扰民等问题。

扩面增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新增14个居民小区、40家机关单位、5所中小学为试点区域,累计配发1400余套垃圾桶、一套可回收收运设施,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实现了城区片区建设全覆盖。同时,积极开展桶边督导、积分兑换、资源回收日等主题活动,加大对物业公司前端介入培训教育力度,督促指导各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持续整治城市道路文明畅通。整治了县城主次干道、校园周边的三轮车、电动车的乱停放、拥堵、无序摆放行为;按照不影响行人、不占用盲道的原则,在人行道规范划定非机动车停车位130余处。规范管理早市、夜市,引导商贩有序经营,共同维护文明、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秩序。

据悉,下一步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持续推动乡镇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紧盯卫生死角盲区、彻底解决脏乱差的问题,改善村容村貌,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卫生意识、文明意识。着重对农村“三堆十乱”、公路沿线、河洪道等区域为重点开展整治工作。持续开展乡镇垃圾收集处置,切实建成“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持续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城市卫生死角,私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停放的非机动车,无证经营的小摊贩,随意占用公共绿地种植蔬菜,生活垃圾未分类收集处理等现象开展整治,实现城乡环境整洁、生态宜居,大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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