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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开展“十大提升”行动 美化城市环境 提升城市品质


发布时间:2020-07-13 09:58:00 来源:榆中发布

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榆中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民参与共建美丽城市的城市管理理念,以精细管理、精致管理的工作模式,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全力推进市容秩序、城乡环境卫生、违法建设、户外广告和扬尘管控等专项整治行动。

紧盯城乡环境现状 稳步提升环卫工作质量

榆中县严格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要求,加大清扫保洁、垃圾收运、洒水压尘工作力度与频次。县城环卫作业向大城市标准看齐,向精细化、标准化迈进,全面实施主次干道“机扫+人扫”、垃圾不落地收集、全天17小时保洁的精细化环卫作业。定期对县城各主次干道绿化带进行集中清理;定期对县城道路隔离栏进行集中擦洗;定期对县城主次干道雨(污)水井口进行集中清理;积极推动移风易俗,在春节、清明等节日期间,在县城南关桥头、电信局什字、东方银座等居民集中居住区合理设置祭祀点,统一摆放祭祀焚烧炉和拜垫,方便群众开展定点祭祀活动;不断更新配强环卫设施,提升榆中县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和垃圾收运密闭化水平,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达标运行,提高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整体水平,逐步推进城区环卫一体化的建设。

加强噪音污染管控 确保监管成效

榆中县执法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排气筒、烟道、风机、空调可能发生噪音的设备进行降噪处理。责令各建筑工地采取措施,在昼间施工时必须将音量控制在55分贝以下,夜间施工时必须将音量控制在45分贝以下,非混凝土浇筑等特殊原因外,晚10点至次日6时不得施工,切实减少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同时,加强中高考期间施工工地管理,从6月15日起至7月20日,所有施工单位一律禁止夜间施工(每天21:00时——次日7:00时)。沿街商铺及流动摊贩严禁利用音响招揽顾客。“两考”期间县城所有建筑工地24小时停止施工,所有开业及庆典活动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对各类噪音扰民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各类噪声污染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予以上限处罚,切实形成震慑效应。

突出重点攻克难点 城郊卫生整治成效明显

榆中县在加大城区整治力度的同时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拆危治乱工作为契机,全面推进农村“垃圾革命”,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垃圾整治行动。按照全域无垃圾和私搭乱建整治标准,对“三边一部”重点地段和县城出入口、背街小巷、景区景点、庄前屋后、养殖小区等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领导,彻底整改。

持续推进垃圾分类 开展源头减量

为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垃圾分类工作中示范表率作用,榆中县以机关事业单位作为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全县餐厨垃圾实行统一回收和定点处理,进一步规范餐厨垃圾回收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扩大垃圾分类社会影响,不断提高居民环保意识,有效的倡导居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活动。

下一步工作中,榆中县继续以“打造新亮点、展示新形象、建设新榆中”为目标,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对照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持续开展“十大提升”行动和“一月一主题”整治活动,创新载体、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通过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和环卫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水平,不断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加快“品质榆中”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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