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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劳动仲裁公正执法 真情服务获赞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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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兰州宏祥电力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一面印有“心系企业、秉公执法”的旌旗送到榆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感谢办案人员的严谨细致,公正执法。 3月23日,周某向榆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求兰州宏祥电力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仲裁委依法受理后,办案人员进行案前分析讨论,明确了案件审理的重点环节后,立即着手调查,本着“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协调,调解无果后于2020年5月23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庭审调查,仲裁人员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了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分析了案件的事实并宣讲了相关的法律条文,经过仲裁人员耐心细致、切实有效的调解,逐步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见分歧,双方达成一致,周某因自身责任造成兰州宏祥电力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而当庭表示放弃所有的仲裁请求,兰州宏祥电力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也愿意放弃因周某造成公司损失的诉讼权利,并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愿意补偿周某1500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近年来,随着榆中县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劳动关系矛盾处于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人事案件逐年增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积极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对每个立案的案件都要庭前组成案件分析研究探讨会,庭后梳理反馈案件的特殊性,整理了每个案件中涉及的新知识点和涉及的法规条文,在办案中坚持只要有1%的调解可能就拿出100%努力的态度,依托劳动争议专业调解职能,通过将法治精神与传统文化相结合,营造“和为贵、德法相融”的调解氛围,让劳动者理性维权、合法维权,让用人单位依法守法,引导当事人互换立场考虑问题,换位思考和解双方的争议问题。 2020年1-5月,榆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立案案件52起,调解31件,裁决17件,按期结案率100%,调解率达到了65%以上,切实有效的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