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


发布时间:2019-09-30 16:09:18 来源:榆中发布

9月25日上午,榆中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意见整改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市委领导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示精神,省检察院、县扫黑办关于落实整改意见、案件通报等文件精神,甘肃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曹玉梁同志出席会议并做了讲话。

会上,县检察院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并对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9督导组反馈意见做了详细的解读,按照县委、县扫黑办相关文件要求对核查线索、移交线索、学习两高两部四个“意见”等方面做出具体的安排部署。会议对县检察院目前办理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详细的整改计划,他指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要求,严格把握案件时间节点,对涉黑涉恶案件要快速高效办理,对已办结的案件要进行“回头看”,对已起诉的案件及移交的线索要及时进行追踪,要推动典型案例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化社会群众对检察机关在打击黑恶犯罪工作中的认识,宣传党和国家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

党组书记、检察长曹玉梁强调,我们要严格对照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切实进行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压力传导进行整改,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对要求整改的问题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确保整改不留死角,并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多请示多汇报工作机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我们党结合社会治理做出的一项贴合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工作,我们要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批示,在办案过程中要规范执法,坚决贯彻高检院“不拔高、不放低”思想,用理论武装头脑,用具体案例指导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感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将政治站位、履职尽责、案件认识等六个方面与政治性、社会性、法律性统一结合起来,充分保护百姓的合法权益,让百姓获得幸福感和安全感。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