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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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4-03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3号)和《中共榆中县委办公室、榆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榆中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榆办发〔2019〕4号),现将榆中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县财政局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县农业农村局。

(二)将县财政局和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承担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给县审计局。

(三)将金融事务相关职责划给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内设机构调整

(一)撤销榆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榆中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榆中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榆中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及县财政局的企财股、会计股、农税股。

(二)设立企财国资股、会计绩效管理股,主要职责分别是:

1.企财国资股

负责分管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经济建设资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等财务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负责县本级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承担全县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按管理权限对全县PPP项目进行审核或备案。负责全县PPP项目库的建立、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绩效管理。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负责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建议和措施。负责审核全县各部门及政府性融资公司年度融资计划,编制政府性债务年度融资计划。负责政府性债务资金的转贷、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管理政府偿债准备金。负责政府行政性债务的清理核算工作。

负责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负责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承担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编制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处理产权纠纷,进行产权登记、资产报表汇总等基础性管理工作。承担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等的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审批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产权变动、资产处置等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

2.会计绩效管理股

负责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组织监督检查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准则的实施。负责全县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负责全县地区会计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及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对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县属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检查有关股室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

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办法和措施,组织并推进绩效目标制定、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和指导县级部门开展预算绩效工作。负责县级预算绩效评价及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县属各部门、乡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农财股增加原农税股负责的农村税费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管理职责。

(四)综合股增加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调整后,县财政局内设职能股(室)10个,即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农财股、社保股、综合股、企财国资股、会计绩效管理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调整后,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四、其它事项

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通信地址:榆中县城关镇文成中路70号

邮政编码:730100

联系电话:0931-5221217 (传真)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王国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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