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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榆中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发布时间:2019-10-31 16:09:50 来源:榆中发布

10月30日,榆中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何某等4人涉嫌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前,审理该案的合议庭成员认真查阅案件卷宗,严格审查证据,仔细研判案情、审理法律关系。于10月23日召开了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交换了证据,明确了庭审质证重点,明确了控辩双方主要争议焦点,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为庭审作了充分的准备。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甲、马某、何某乙、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违规发放贷款,通过设置砍头息,从本金中扣除高额保证金、手续费、展期费用实施诈骗。为达到催收非法债务的目的,实施跟踪、滋扰、纠缠、非法扣押车辆、到营业场所骚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等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是恶势力犯罪组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多项规定,应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追究被告人何某甲、马某、何某乙、窦某四人的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提供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材料证明上述指控内容。

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相关犯罪事实、提交的证据及各方争议的焦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并对情节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庭审过程严谨流畅、规范高效。

县扫黑办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小额信贷公司负责人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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