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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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榆中县委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9-05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榆中县委办公室是县委的综合办事机构,具有参谋、助手、协调、服务、督办等职能。主要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外交往和保障服务等工作,是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和链接领导、基层的枢纽。同时办公室还承担着各类文件的收发处理、领导讲话和各类重要材料的起草、审核;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落实;负责办理好上级党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委办内设3室2局1中心,即办公室、督查室、政研室、机要局、保密局、督查信息研判中心。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98.6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7.04万元,收入合计525.68万元;支出总计525.5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498.6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7.04万元,收入合计525.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合计525.6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额的100%;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2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5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25.58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36.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加以及正常晋升、职务晋升、工资调整等工资变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50.73万元,其他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10.88万元,其中按规定列支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27.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1.1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7.75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6.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的购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万元,主要为办公用品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中共榆中县委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公开(附表).xls


中共榆中县委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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