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大常委会职能
榆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主要职能是对全国、省、市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意见上报;对提交县人代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对本县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县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对本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县“一府两院”的工作;督促县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等。
(二)机构设置
榆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财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信访室。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754.62万元,支出总计769.83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769.83万元,比上年总支出638.86万元多支130.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代表活动费标准提高、退休人员增加以及人员的调入等。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754.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54.62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本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76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8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本单位2017年度年末结转结余0.23万元,比上年结转结余15.43万元减少15.2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5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32万元,主要原因是县代表活动费标准提高、退休人员增以及人员的调入等。
本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69.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93万元,主要原因是县代表活动费标准提高、退休人员增加以及人员的调入等。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9.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7.01万元,较上年增加116.91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以及人员的调入等,公用经费支出152.81万元,较上年增加14.1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代表活动费标准提高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10.2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支出减少7.32万元,主要原因是县上进行了车改,单位车辆减少,支出相比减少。
(二)“三公”经费项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减少8.04万元,主要原因是施行了车改政策。
公务接待费0.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人大等来我县交流、学习、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用,共计7批次70余人。2017年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3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70余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17.4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单位正常办公使用的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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