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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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9-05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榆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属于行政机关,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负责处理县政府日常政务和事务,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部分会议材料;承担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

   (二)对各乡镇、各部门请示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协助县政府领导对各乡镇、各部门和县内外有关工作进行协调。

   (三)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做好催办、反馈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四)处理各乡镇、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承担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处理;承担县政府领导重要报告、讲话的起草、审核工作。

   (五)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和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了解掌握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工作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搜集整理省、市和县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收集整理各种信息,为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部门的工作。

   (六)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县政府值班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七)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并以县政府行政复议的名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八)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做好国家、省、市督查信息的分析研判,配合县政府督查室做好全县督查通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工作。

   (十一)促进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机构设置

榆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行政单位,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县人民政府督查办公室,科级建制,人员编制在县政府办机关调剂。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科级建制,人员编制在县政府办机关调剂。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科级建制,人员编制在县政府办机关调剂。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四)县信访局,科级建制,人员编制在县政府办机关调剂。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五)榆中县人民政府督查信息研判中心,股级建制,事业性质,核定编制12名。

(六)榆中县政务公开工作服务中心,股级建制,事业性质,核定编制3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42.4万元,支出总计 941.9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4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33.03万元、减少13%,支出减少133.51万元、减少 13%。减少原因:是由于榆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同政府办分家,后勤保障这一块费用全部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承担,原来由政府办支付的县政府两大院水电费减少了12.85万元,物业管理费减少了11.5万元,维修费减少了70.92万元,车辆上了事务中心平台,交通费减少了21.50万元,餐厅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劳务费减少了56.16万元;另外,人员经费2017年比2016年整体增加了37.51万元,主要是2017年各类目标考核奖金的增加及工资的正常调资和调标所致。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 94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2.4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 94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92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48万元,较上年增加0.4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办2017年12月下拨县级领导健康体检费0.48万元,性质属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133.03万元,减少 13%。主要原因是我办2017年同榆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分家,后勤保障这一块费用全部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承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01万元,增长 3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各类目标奖金、人员正常调资安排的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4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51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我办2017年同榆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分家,后勤保障这一块费用全部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承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54.53万元,增长 3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各类目标奖金、人员正常调资安排的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1.92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5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及各类目标奖金、人员正常调资安排的资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导致支出数略有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导致支出数略有增加;住房保障支出 0.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导致支出数略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1.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9.38万元, 较上年增加37.5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各类目标奖金、人员正常调资安排的资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 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32.54万元,较上年减少171.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平台全面上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榆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同政府办分家,原来由政府办支付的县政府两大院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餐厅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劳务费等后勤保障这一块费用全部划转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支付。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榆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平台全面上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16.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平台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5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平台全面上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 2.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政府部门在我单位考察、调研和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压缩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办2017年公务接待批次及人员均比上年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 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01人,其中:国内外事 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0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57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机关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 171.02万元,减少34%,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平台全面上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榆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同政府办分家,原来由政府办支付的县政府两大院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餐厅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劳务费等后勤保障这一块费用全部划转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支付。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4.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部门正常办公使用的办公设备、大型修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政府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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