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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榆中县志》校注工作进展迅速


发布时间:2017-07-31 15:44:53 来源:榆中县党史办

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15355”发展思路,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进程中,县委党史办结合正在进行的“治、转、提”专项行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不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深入挖掘我县的悠久历史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我县民国时期县长叶超主修、贡生窦秉璋纂辑的《重修榆中县志》校注工作进展迅速。即将交付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市地方志办公室进行终审和评审,按终审和评审意见修改后将交付甘肃文化出版社出版发行,为我县地方志园地再添一朵奇葩。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我县多民族杂处融合,历史厚重,人文昌盛,各族人民创造了灿烂辉煌的历史文化。自清代以来,地方政府非常重视地方志的编修工作,康熙二十六年(1687),知县耿喻主修并序,岁贡郭殿邦作次言,李迎德、邹喻同纂,郭之英校正,司训刘光业作跋的《金县志》(2卷4册)是榆中历史上第一部县志记载了自宋金以来近千年的历史变迁。道光二十二年(1842),知县恩福任总理,聘把总陈自新为协理、训导林映川为参正、典史冒蕖为编辑,重修县志。道光二十四年(1844),刊印《重修金县志》(13卷4册),是榆中历史上较为规范、全面、系统的一部县志。光绪三十四年(1908),窦秉璋采辑成《金县新志稿》(2卷),也叫《金县续新志》,对道光《重修金县志》续写了64年的历史。民国8年(1919),金县恢复了榆中县名称。民国27年(1938),县长叶超主修,贡生、县教育科长窦秉璋辑纂了《重修榆中县志》(15卷)。在认真研究吸收前三部志书的基础上,重新纂辑了县志,并将下限延伸至民国25年(1936),续写了28年的历史。这部志书资料性非常强,信息量非常大,并对过去志书中的错讹进行了修正,对于今后各乡镇村和部分家族续写乡镇村志和家谱都有很好的帮助;特别是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进程中,梳理乡镇村的历史沿革,挖掘发现新的历史遗迹和景点,整理新的历史故事和传说;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查找历史人物、乡贤等方面具有非常大的帮助。这些珍贵的志书以刊印本、手抄本、手稿等形式珍藏于国家图书馆、中国科学院图书馆、甘肃省图书馆和台湾图书馆。这四部志书的重要性体现在其底本的珍稀古绝、宝贵奇缺,不仅具有极高的文献价值和版本价值,而且熔古铸今、内涵丰富,还具有极强的知识性和观览借鉴价值。

经过党史办坚持不懈的努力,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纂修的《金县志》、道光二十二年(1842)纂修的《道光金县志》和光绪三十四年(1908)纂修的《金县新志稿》集校本--《金县志集校》(四卷本)已于2017年12月由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发行,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此基础上,县地方志办组织人力,历时4年,整理、校注了民国时期县长叶超主修、窦秉璋主纂的《重修榆中县志校注》。校注本忠于原著,精校慎改,句读准确,达到了整理旧志的要求,特别是对原著中不易被读者查阅的内容,诸如事件、人物、掌故、地名、历史年代及一些词语等,作了500多条简要、准确的注释和说明。这本书对“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六个榆中”建设和全域旅游示范县的创建都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是抢救榆中古籍和保护、传承地方文化的重要举措和实际行动,对榆中县的经济、文化建设也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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